一、项目概况
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引入税务师事务所协助大宗商品贸易稽核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下自行获取报名文件,并于2025年6月19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报名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DZ000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
1 | 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引入税务师事务所协助大宗商品贸易稽核查服务 | 家 | 2 | 具体要求详见报名文件 |
2.项目名称: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引入税务师事务所协助大宗商品贸易稽核查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0元。
4.采购需求:拟引入2家供应商向大宗商品贸易平台、企业等委托人提供税务代理等服务,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对入驻企业逐户建立专属档案,留存企业设立、经营、变更、注销等全生命周期场景资料和专业服务审核资料,加强入驻企业业务核查,严格开票业务管理,配合并依法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履约情况良好,合同到期可以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本次引入的供应商服务期限是1年。邀请方将根据第一年的项目执行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授予第二年、第三年的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且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总所和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同一家总所仅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报名,分支机构报名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报名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3)在税务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提供税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分所的行政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备税务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出具的近3年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声明函》格式自拟,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邀请方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报名截止日期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6)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原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由供应商提供承诺书证明并加盖报名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获取报名文件,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1.获取报名文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本公告链接下自行免费下载报名文件)
2.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9:00:00(北京时间)
3.提交相应文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ygzmqdw@163.com,并电话确认。
报名时间截止后,邀请方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经评审后,将通知中选的供应商。
温馨提示:以上材料(“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报名时需放入报名文件中作为资格审查材料,报名时若未提供将作无效报名处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报名不收取保证金。
2.本报名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邀请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报名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邀请方在评审活动开始前可对报名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报名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报名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为:商务服务业。
5.关于预算金额0元的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不确定。最终服务费以实际执行的结果为准,无预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