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开发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申报、评审等程序,现将全区2023年度拟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反映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区纪工委:85882121
区经发局:85882207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