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海连集团拟收购企业股权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2.招标范围:对新海连集团拟收购企业股权项目(一家发电、蒸汽供应企业100%股权)及被收购方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关联方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注:项目具体情况可咨询联系人。
3.招标控制价:9.8万元(投标人投标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合同履约期限: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进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将初稿给到招标人,并须根据招标人对该初稿提出的意见,最终45日历天内出具终稿。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相关国有资产监管要求。
二、投标资格条件:
1.经相关国家机关批准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须组建包括至少两名专职律师在内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执业5年以上。拟派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专职律师执业证书(年度检审合格)等证明材料;
3.在2020年1月以来从事过类似股权投资并购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提供相关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需按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密封,封签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5:0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15: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二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平台上发布。
五、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投标人咨询相关事项请联系招标人。
招 标 人: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18-80328967
监 督 人:萧工 电 话:0518-80328962 邮 箱:jsxhljtjw@126.com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