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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猴嘴中学闲置教学、生活用房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8 15:10 信息来源:社会事业局 字号:[]

连云港市猴嘴中学闲置教学、生活用房招租公告

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校拟对相关闲置教学、生活用房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者参与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猴嘴街道振云路30号连云港市猴嘴中学校园内,房屋包括:教学楼一栋,实验楼一栋(大部分),宿舍楼一楼及传达室,食堂及餐厅,厕所(共用)及其它用房,具体楼宇及面积见附件。(运动场等公共区域和业主共用)

二、招租方式及竞租条件

1.保底价公开竞标,出价高者中标,合同期限为一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底价见附件1)。

2.投标人须为有效续存状态的单位法人,具有良好资信。

三、出租房屋用途:全日制办学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过期不候。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猴嘴中学总务处(弘德楼二楼)。

五、报名所需资料

1.办学资质,单位法人证,单位营业执照等。

2.报名表(见附件2)。

六、投标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标人提前填写报价单(见附件2),以现场密封报价形式进行,最终以出价高者中标,低于保底价无效,视为废标。如果投标价和原租赁方相同且有效,原租赁方优先中标。

七、招租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12月25日下午15:00前投标书密封并盖公章现场交到连云港市猴嘴中学弘德楼三楼会议室开标办公室,2025年12月25日下午15:00后不再接收投标书,2025年12月25日下午15:05现场开标。

八、租须知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给第三人造成房屋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损失。

2.承租期内不得擅自改变原房屋结构,如因经营需要,需得到学校的明确同意。

3.租期内房屋维修、装修、水电等产生一切费用由租户自行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4.租赁到期后,承租人的维修、装修等费用学校不负责承担,承租人按原房屋结构归还学校。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446881

连云港市猴嘴中学

2025年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