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75490773/2016-00244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号: | 无 | ||
| 成文日期: | 2016-01-26 | 发布日期: | 2016-01-26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解读:开发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 ||||
解读:开发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开发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迎接市督查小组对全区“双公示”工作考核,结合开发区实际,制订《开发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3月中旬实现全区“双公示”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双公示”工作包括编制“双公示”目录、确定“双公示”内容标准、统一公示格式、规范“双公示”方式,建立“双公示”工作机制等方面。
三、具体要求
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其他单位和组织依法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推进落实,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目录完成后将在网站上依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事项。
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各部门子网站或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