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4-00307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10-08 | 发布日期: | 2024-10-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开发区技能人才补贴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技能人才培养,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连开工委〔2014〕54号)和《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连开党群〔2015〕73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高技能人才补贴。
1.补贴对象:2023年10月1日后(2022年已获补贴人员不受此限)首次考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区内企业在岗职工。
2.补贴条件: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3.补贴标准:对技师、高级技师个人分别给予200元/月、600元/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按职业资格取得时间先后给予补贴)。
(二)技能竞赛获奖人员补贴。
1.补贴对象:与区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的企业职工。
2.补贴条件:2023年10月1日后,参加全市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或代表我市参加江苏省级、国家级综合性技能竞赛受到嘉奖。
3.补贴标准:国家级一类竞赛30000元、省级一类竞赛20000元、市级一类竞赛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以上三项补贴按就高补差原则,不重复享受(国家级竞赛排名前20名、省级竞赛排名前10名、市级竞赛排名前5名)。
二、申报材料
(一)高技能人才。
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首次取证证明(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查询截图,该项续报人员无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技能竞赛获奖人员。
补贴申请表、奖励证书或文件、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以上补贴项目报送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申请个人申领补贴资金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缴补贴款项。
2.申报材料要按顺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内,并按要求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单位、补贴项目等。
五、其他事项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持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要求电子材料一份,纸质材料三份。
2.联系人:刘御传;联系电话:0518-85882177、81182917。
3.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东侧二楼大厅就业窗口)。
附件:1.开发区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
2.开发区技能人才补贴档案袋封面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