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2-00294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中云街道 | 文号: | 中街办发〔2022〕5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中云街道:关于印发《中云街道厂内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为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辖区近年来在企业厂内发生多起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结合中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对象
该方案整治对象为街道企业厂内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含电瓶驱动作业运行车辆等);另外随着员工私家车等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将进入企业厂内的机动车也纳入整治范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让企业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厂内机动车辆的危险性,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做到管理无死角,隐患排查全覆盖,有效遏制厂内车辆伤害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制定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各企业迅速成立机动车辆领导小组,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责任部门(车间)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作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等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在厂内行驶、作业的每一台车辆都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并做到“三不开”(即“带病车”不开、视线不清不开和人车无证不开)。
(二)摸清底数理清管理责任。对进入厂区内机动车辆按要求分类别、分工作场所进行登记,核发出入厂区通行证。通过签订责任书、考核办法等进行管理,确保企业各相关部门机动车辆管理责任到人、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各种作业车辆、行驶区域以及就餐、夜间作业、上下班等人员密集时段的车辆和行人管理。
(三)明确道路车辆行驶要求。针对车辆双向行驶的干道,规定宽度、行驶标志等。进入厂区门口,危险地段需设置限速牌、指示牌和警示牌,明确规定机动车辆在厂区内的最高时速。进出厂区门、仓库、电子衡、生产装置区不得超过5km/h,禁止超速行驶。同时加强叉车、牵引车、班车的日常维护保养,每日使用前进行点检,每月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年检。
(四)规范机动车辆进厂和停放管理。根据企业实际,加强厂区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厂区,把好进门关;划分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设置分区标志,并依据功能区规划行驶路线,特别是人车分流、车辆停放、装卸货物等设置禁区,督促员工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随意充电并设置足够的安全距离,可邀请专业人员指导和完善厂区道路交通安全标识,开展全员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加快促进公司员工安全文化意识的形成,为员工和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五)加强企业机动车辆细节化管理。对外来车辆实行告知进入厂区安全管理办法,实行一车一发放、一签责(责任告知清单)制度,规定其从进入厂区到离开厂区的各种行为,限定物料堆放、装卸区域,闲杂人员禁止入内,管理人员从穿着、站得位置及防护都应给予明确;有条件的企业可综合采取设置安全告知和安全标识、限速带、转弯处安设凸镜、购置使用雷达测速仪、限速器、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员穿戴反光马甲等形式,确保厂内交通安全。
(六)强化场内叉车等生产作业车辆管理规定。针对厂区内叉车行驶路线、车速、载货卸货要求、车辆声光信号、刹车、防火、防遮挡视线等均应给予明确要求,如人车分流、叉车必须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叉运货物高度不得妨碍行驶视线,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装卸场地内装卸机械和车辆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和必要的安全距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七)严格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各企业针对专职驾驶员、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给予奖惩。区应急管理局同时要对各责任单位开展效能督查,加强工作目标核查,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并适时开展明查暗访,跟踪督促工作进展。
四、工作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
街道综合执法局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各企业于2022年2月10日前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
街道综合执法局要督促各企业组织场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认真填写《场内机动车辆自查自纠表》(附表1),逐台逐条建立设备及隐患台账,对查处的隐患进行整改,请各企业于2月25日前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三)监督检查阶段
3-4月份期间,街道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对企业场内机动车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企业建立厂内机动车辆台账和管控台账,形成一企一档;建立健全企业机动车辆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制度,形成完善的隐患消除闭环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整治推进不作为、不扎实、不整改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巩固提高阶段
5月份,街道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主要检查隐患是否治理到位、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是否存在“回潮”现象等,进而完善各企业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总结分析阶段
6月份各企业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出完善企业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形成本单位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6月25日之前上报街道综合执法局。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本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是全街安全生产大检查统一部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扎扎实实部署开展。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增强整体合力,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要加强企业内部各部门的联动,场内机动车辆种类较多、使用分散、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管理人员不足,而且是多部门管理的体制,对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街道综合执法局安监办报告,安监办将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三)加强交流,及时反馈,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络机制。各企业应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排查、整治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并以整治行动简报等形式及时反映工作进展,促进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在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反映到区应急管理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舆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机动车辆专项整治的紧迫性及重要性,要通过事故案例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努力提高企业场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