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2-00301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中云街道 | 文号: | 中街办发〔2022〕15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 发布日期: | 2022-04-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中云街道:关于印发《中云街道排涝涵闸、泵站拦蓄污水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为强化源头治理,防范汛期水质出现“断崖式”下降,按照开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区排涝泵站拦蓄污水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制定中云街道2022年度排涝涵闸、泵站拦蓄污水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按照“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在汛期来临前,对近两年汛期水质下滑严重的国省考断面,开展排涝涵闸、泵站拦蓄污水的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确保今年汛期水质不出现大的波动。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
对相关国省考断面附近的所有排涝涵闸、泵站(附件2)拦蓄污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污水蓄积情况。
1、排查涵闸、泵站上游河道水面是否存在水草、秸秆、垃圾等漂浮物。
2、排查涵闸、泵站及河道两侧是否存在非法排污口,尤其是水产、畜禽养殖废水直排口。
3、排查涵闸、泵站上游河道两侧三公里范围内是否存在生活污水、农田退水等直排口。
4、排查涵闸、泵站上游河道两侧三公里范围内排污企业是否存在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水超标排放等问题。
5、排查涵闸、泵站上游河道两侧岸堤是否存在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堆弃问题。
6、排查涵闸、泵站上游河道是否存在久未清淤,淤塞严重的问题。
(二)全面监测
1、监测工作:针对近两年汛期水质严重滑坡的国省考断面,对辖区内的排涝涵闸、泵站,协助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监测。
2、监测指标: 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市、区检测)。
3、监测点位:在排涝涵闸、泵站内设置1个监测点位。
(三)全面整治
1、对水面上存在的水草、秸秆、垃圾等漂浮物,以及两侧岸堤存在的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要立即组织打涝清理,及时处置。
2、对拦蓄污水要因地制宜采取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输送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开展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对拦蓄污水进行再利用等方式处置。
3、对水产、畜禽养殖非法直排口要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生活污水直排口,要分类分情况处置,确保达标排放。
4、对工业企业偷排直排、超标排放问题,要严查重处、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5、对久未清淤,淤塞严重的河道,要结合生态河道改造,综合采取截污控源、生态恢复、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等措施,贯通“小水系”,让水体“活”起来。
6、加强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实时监控污水提升泵站运行情况,严控泵站出现污水溢流周边河流。
三、时间安排
1、4月22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汇总形成排涝涵闸、泵站问题清单台账,同时报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
2、4月30日前,汇总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整治情况总结(附整治前中后照片),报综合行政执法局。
3、5月6日前街道纪工委会同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4、5月10日至汛期前,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污防办、河长办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排涝涵闸、泵站拦蓄污水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开展工作自查,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定期调度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要求。各村居、相关部门负责对《中云街道排涝涵闸、泵站拦蓄污水整治任务清单》(附件2)内容进行排查整治,将整治情况(包括整治前中后对比照片)报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明确部门分工。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协调,分解排查整治任务,汇总上报工作;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各村居负责本辖区内的河道排涝涵闸、泵站拦蓄污水排查、整治、报告等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对整改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不担当不作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导致汛期国省考断面水质大幅滑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挂牌督办,对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将提请纪委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