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22-00163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号: 连开委〔2022〕36号
成文日期: 2022-06-24 发布日期: 2022-06-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2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4 08:50 累计次数: 字体:[ ]

陈必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东部城区建材市场,拓展连云城区发展空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规划布局方面,德兰、光伸、金三角市场地块位于市开发区管辖范围,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该用地紧邻连徐高速、大港路互通和火车东站,靠近中心城区边缘交通干道,符合大型市场选址交通最优原则。根据市相关部门城市道路快速化改造研究草案,大港路将作为东疏港高速二期进行快速化改造,疏港货运通过疏港高架解决,从而有效缓解交通压力。

在市场业态方面,德兰、光伸、金三角以家装建材零售业态为主,华东城以茶叶批发、医疗器械流通、电商物流等商业批发业态为主,两者在业态上并不相同。针对上述商业主体商业层次不高、环境较差、门面房闲置等问题,市开发区去年底开始开展华东城及周边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对上述主体的外在形象、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整改,同时华东城也初步确定直播电商、总部经济、汽车贸易等多元化业态提升方案。在全面完成该片区整治提升和新业态招引工作后,将形成商业气息浓厚、具有自贸区特色的商业片区,满足东部城区居民消费、购物需求。

因此,德兰、光伸、金三角建材城暂不具备搬迁至华东城的条件。此外,随着碱厂的搬迁,周边区域建设对建材的供应将有一定的就近优势,市场业主未必同意现在开展搬迁工作。待周边区域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后,再综合考虑建材城的搬迁优化问题。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