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75490773/2020-00211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发文日期 | 2020-06-02 |
标 题 | 关于调整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开工委〔2020〕4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通知》调整了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成员分工 | ||
时 效 | 有效 |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驻区机构,区直属事业单位,各重点企业: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对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成员分工作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
尹哲强同志主持开发区全面工作,重点分管党建、干部、人事工作。
胡传宏同志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常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研究、机关事务、外事、档案工作。
分管区党政办(政策研究室)、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环境保护局、应急管理局。联系海关、消防、移动、电信等驻区机构。
王 波同志负责政法、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巡察、审计监督、软环境建设、重大事项督查、信访、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科学技术、中华药港规划建设工作。
主持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政法委工作。分管区政法委员会、巡察办、审计督查局、科学技术局、中华药港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朝阳街道。
张 磊同志负责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管委会日常工作,负责自贸试验区综合协调、制度创新工作。
分管自贸试验区综合协调局、制度创新局。
王 琪同志负责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经济、卫生健康、教育、旅游工作。协助胡传宏同志负责生态环境工作。
分管区社会事业局。协助胡传宏同志分管区环境保护局。
张庆科同志负责税务、金融工作。协助胡传宏同志分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协助胡传宏同志分管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和驻区金融机构。
张小海同志负责园区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融资、国土资源、交通、房屋征收(拆违)、项目建设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新海连集团、新海诚集团。联系猴嘴街道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盐场。
牛 强同志主持科技镇长团工作。
万 军同志协助尹哲强同志分管党建、干部、人事工作。协助胡传宏同志分管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企业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意识形态和宣传、统战、侨务、人才、干部培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工程招投标、自贸试验区开发区区块建设、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民族宗教、新闻出版、共青团、妇联、工会、老干部、工商联工作。
主持区组织宣传部(统战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工会工作。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管理局、自贸试验区开发区区块办公室、机关工委。协助胡传宏同志分管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联系中云街道。
雷 斌同志负责公安工作。协助王波同志分管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主持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工作。协助王波同志分管区政法委。联系交警开发区大队、边防大队。
刘 玮同志负责人民武装工作。
主持区人民武装办公室工作。
中共连云港开发区工委 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