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1-00294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文号: | 连开委办〔2021〕46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48号),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193元/月。
二、调整范围
我区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三、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