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4-00157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文号: | 连开委办〔2024〕19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5-28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开发区农贸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开发区农贸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开发区农贸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排查整治我区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前期农贸市场整治的基础上,自5月24日起,在全区农贸市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重点整治计量作弊、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区农贸市场法治化、智慧化、规范化监管水平,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安全放心、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狠抓计量行为监管。将计量行为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重拳出击整治“鬼秤”问题。商户使用秤具必须通过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在合格有效期内;不得破坏电子计价秤铅封,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以及经过改装的电子计价秤。督促市场主办方和市场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短板,自觉规范计量行为。推动“计量监管系统”试点,由市场主办方定制实时电子计量秤,集中检验、统一配发,叠加“明码标价、实时称量、视频监控、后台归集”多项功能,实现货签对位可看,称量过程可溯,称量数据可查。
(二)狠抓食品安全监管。突出“米面油”“肉菜蛋”、冷藏冷冻食品等重点品种,严禁销售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添加禁用物质等问题食品。督促市场主办方、商户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台账记录、贮存管理等制度。督促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的商户严格落实“三防三白”要求,商品按照生熟、干湿分开陈列。督促市场主办方全面履行市场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引导,防范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三)狠抓市场秩序监管。督促场内经营者按照规定亮照、亮证经营。加大价格秩序监管,督促市场主办方、商户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禁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核查价格违法线索,妥善处置价格投诉案件。严禁欺行霸市等违反经营秩序行为。市场内无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广告,无禁用的猎捕工具广告,无禁用猎捕工具销售。
三、方法步骤
(一)开展全面排查。各街道督促市场主办方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周汇总研判排查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思路举措。
(二)推动问题整改。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清单,落实“七定”要求,即定任务、定内容、定措施、定节点、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限、定评价。通过真抓实干,确保问题对照销号、全面解决。
(三)强化执法办案。综合行政执法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涉事商户、市场主办方,督促市场主办方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顶风违法违规以及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四)加强长效管理。投诉举报工单向综合行政执法局推送,形成现场核查、督促督办、回复反馈闭环。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人员驻点包保制度,公开驻点人员基本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消费纠纷快办快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连云港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成立农贸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加强统筹调度、精心组织实施。建立管理协调工作机制,落实街道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农贸市场主办方主办责任和商户主体责任。
(二)强化协作联动。各成员单位按照《连云港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各街道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公安分局督促市场主办方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市场管理、妥善处置消费纠纷。
(三)强化督查问责。农贸市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加强巡查督导,区纪检监察机关把本次专项整治列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大督查问责力度,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明察暗访,对不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农贸市场管理走上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