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75490773/2018-00504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文号: | 连开委办〔2018〕27号 | ||
| 成文日期: | 2018-04-25 | 发布日期: | 2018-04-25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开发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要求,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开发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开发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2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8〕142号)、《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国土资发〔2018〕135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工作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当地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群测群防,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直接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其它隐患点加强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降水量大、大暴雨现象频繁,江淮流域强降水将比常年偏多,存在过程性强降水,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容乐观。各街道、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经汛前排查,基本查明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6个,灾害种类为滑坡、崩塌,灾害等级为2个中型、4个小型。受威胁家庭18户,企业1个,人员56人,财产1920万元。主要分布在中云街道办事处所辖的隔村村、金苏村和魏庵居委会、范庄居委会以及朝阳街道所辖的西庄村和朝东街居委会。
四、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防治重点区。2018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在中云街道办事处所辖的金苏村、范庄居委会和朝阳街道所辖的西庄村和朝东街居委会,特别是中云街道办事处所辖的金苏村、范庄居委会和朝阳街道办事处所辖的西庄村。中云街道办事处金苏村的云龙涧景区两个隐患点、范庄居委会的龙山东南山坡隐患点和朝阳街道西庄村的西山采石厂隐患点,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中云街道办事处及金苏村、范庄居委会和朝阳街道办事处及西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须加强监测和巡查频率,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二)重点防范期。根据连云港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汛期降雨特点及历年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及发展情况分析,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9月,各街道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各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认真进行再排查,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街道要在汛前对辖区内所有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再排查,对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完善,对排查中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要加大汛期巡查监测频率,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发出预警。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进一步强化网络建设,提高群测群防效率和水平。
(三)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街道要结合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的成果,精心编制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逐点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各隐患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达到“防治方案编制到街道、应急预案制定到点、防灾责任落实到人”的要求。有地质灾害隐患的街道,要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要开展以受威胁群众为对象的应急演练,让群众了解掌握预警信号和逃生路线,确保遇险时人员能有序快速撤离,提高受威胁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各街道于5月20日前将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隐患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材料报区国土分局备案。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各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对广大群众,特别是受灾害威胁的群众,进行识灾、防灾、避灾、自救等知识的宣传。通过开展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全社会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发性地质灾害与汛期强降雨密切相关,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十分重要。区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各街道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各街道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划定地质灾害危险控制区并设置警戒线,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
2.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工作。区相关部门和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露采矿山采矿塘口,及正在治理的废弃矿山的高陡边坡等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并做好预防工作。
3.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各街道在汛期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并确保通讯畅通。在发生灾情或险情后,要严格按照《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要求,快速反应,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将发生的灾情或险情如实报告管委会。开发区汛期值班电话,国土分局:85882290(白天)、管委会值班室:82342541(夜间),国土分局传真:85882298。
4.认真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传递。区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国土分局等相关部门和街道要密切配合,共享资源,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及时相互通报汛期雨情、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或险情等情况,共同做好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