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23-00332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 通知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号: 连开委办〔2023〕38号
成文日期: 2023-10-17 发布日期: 2023-10-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7 16:3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脸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18号)和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 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脸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连人社函〔2023〕8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验基础养老金由222元/月调整为232元/月,即提高10元/月。

二、调整范围

我区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三、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