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15-00155 分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连开委办〔2015〕93号
成文日期: 2015-09-25 发布日期: 2015-09-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2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根据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各项工作。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和区管委会的部署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精心安排群众节日期间物质文化生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做好统筹协调安排,集中精力抓好两节期间各项工作,保证经济社会秩序平稳正常运行,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二、精心组织节日市场供应。两节前后是传统消费高峰期,要根据节日消费特点,加强产运销衔接,保证市场供应充足。严格卫生检疫、质量安全和价格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城乡市场量足价稳、安全卫生、繁荣稳定。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必要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查,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突出抓好食品安全、旅游设施、山林防火、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确保节日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四、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增强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车站、景区等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保工作,保证一线警力配置,时刻保持对暴恐分子的强大威慑和高压态势,提高百姓的见警率和安全感。做好各类上访群体特别是重点人头的教育稳控,有效减少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行为。加强文明旅游宣传,营造舒适文明的节日旅游环境。

  五、坚决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月饼等节礼。严禁公车私用,除执勤或应急公车外,所有公车一律定点封存。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六、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指挥联络通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严禁擅离职守,按照规定向上级及区党政办放假期间,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离连外出,如确需离连外出的,必须提前告知区党政办,经区党政办向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同时落实一名分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

  节假日期间,区党政办将对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值班应急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予以通报。对值班脱岗和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