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24-00261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告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文号: 连开拟征公告〔2024〕1号
成文日期: 2024-05-31 发布日期: 2024-05-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大道新建工程拟征收土地公告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大道新建工程拟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3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大道新建工程

拟征收土地公告

(连开拟征公告〔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连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建设项目为朝阳大道新建工程,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土地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拟征收朝阳街道办事处及韩李村、张庄村(飞地)集体土地共1.7934公顷,其中朝阳街道办事处0.2736公顷、韩李村1.4860公顷、张庄村(地)0.0338公顷,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8日,连云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连云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止。

联系人:武成华;联系电话:80218169。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朝阳大道拟征收土地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