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3-00150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 文号: | 连开拟征公告〔2023〕1号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07 | 发布日期: | 2023-03-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开发区20210402地块拟征收土地公告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开发区20210402地块拟征收土地公告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开发区20210402地块拟征收土地公告
(连开拟征公告〔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连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建设项目为一带一路周边支路新建工程(南段),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土地位于佟圩路东侧,拟征收朝阳街道办事处及马山村、沙集村集体土地共1.1777公顷,其中马山村0.5464公顷、沙集村0.6313公顷。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1日,连云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连云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8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
特此公告。
联系人:武成华;联系电话:80218169。
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