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无
成文日期: 2018-12-01
发布日期: 2018-12-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连云港开发区探索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
连云港开发区探索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
今年以来,连云港开发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
年初,区安监局组织47家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应急资源和应急队伍调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参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2013)加强应急救援资源储备。11月份,区安监局利用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区管委会配套资金,招标采购了68.6万元的应急物资和器材,按照事故风险类型分片区选取6家企业进行代储,并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当区内企业发生事故需外部支援时,由现场救援队伍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应急指挥部发出调度命令,代储单位及时调配相关应急资源支援事故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结束后,按照“有偿使用,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确保应急救援资源补偿合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