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21-00204 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通知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号: 连开委〔2021〕24号
成文日期: 2021-05-21 发布日期: 2021-05-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1 16: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要求,现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全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江苏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目前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个,位于朝阳街道、中云街道,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朝阳西山地灾隐患点已完成治理,待验收;朝阳朝东社区、中云江庄地灾隐患点需继续做好监测和防范工作。

二、2021年地质灾害发育趋势和重点防治区

(一)趋势分析。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1年汛期全市降雨量在500~600毫米,与常年同期(543.9毫米)相比正常略多,局部地区有降水偏多的可能。属地街道、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重点防范时段。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是主汛期(5月至9月)以及非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属地街道、区相关部门要重点关注重点防范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特别是连续降雨3天以上或日降雨量超过3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120小时内,更应重点防范。

(三)重点防治区。2021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为朝阳街道所辖的西庄村和朝东社区、中云街道所辖的江庄村,朝阳街道办事处西庄村村委会和朝东社区居委会、中云街道办事处江庄村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监测和巡查频率,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三、防治重点工作

(一)科学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共同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区域,合理制定年度防治方案。要本着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性地选择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宜防则防、宜治则治、宜搬则搬。要根据“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要求,认真总结评估上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成效,准确把握规划编制重点,严格按照规划编制工作进度推进,确保年内全部完成规划审批和备案。

(二)切实做好地质灾害“三查”工作

以属地街道为单元,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住建、水利、交通、教育、文化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本行业的“三查”工作。对汛前排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制定发放“两卡一案”,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措施,确保群测群防全覆盖,并按照《江苏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做好隐患点的认定和入库工作。巡查、复查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影响,发现隐患点变化和新发现隐患点时,要及时查明现状与变化趋势,纳入防控体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应用好全市低山丘陵区1:5万地质灾害详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等工作成果,加强与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的对接,提高灾害识别水平。

(三)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调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历史地质灾害调查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地质灾害致灾背景调查、承灾体调查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区有关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指导,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属地街道要按要求在年内完成普查工作。部分防灾重点地区要先行开展地质灾害1:1万精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综合运用多种科学技术手段,突出解决“隐患在哪里”的问题,进一步查明灾害体的构造、结构,查清孕灾背景和隐患底数,科学评估风险,努力实现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夯实防灾减灾基础。

(四)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属地街道要严格落实“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的要求,从源头防范地质灾害。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社区)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加大对基层防灾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基层防灾能力。要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工作力度,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技术支撑单位作用,加快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构建地质灾害防治联动机制、专家会商制度、专家驻守制度,推动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变。

(五)提升监测预警工作专业水平

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合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809)要求,加强信息共享与会商,推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联动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防范重点区的专业化监测站点建设,提升地质灾害监测的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提高“什么时候发生”的预警能力。

(六)加大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力度

属地街道要按照《江苏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工程,有效削减隐患存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点要开展“回头看”,强化动态跟踪监督,确保防治工程长期有效。已实施移民搬迁的,旧房必须全部拆除,坚决防止人员回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属地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全局性安全生产和减灾工作统筹起来,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

(二)严格责任分工

属地街道要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通知》以及《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部署谋划,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住建、交通、水利、教育、文化旅游、地震等多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实现“防”和“救”全链条无缝对接,扎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加大经费保障

属地街道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灾害“三查”、风险普查、精细调查、群测群防、培训宣传、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应急救灾等工作,配备必须的交通、通讯、监测、预警、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制度落实

属地街道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年度群测群防、“三查”、险灾情速报、隐患点认定与核销、工程治理、监测预警等工作。严格遵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好“防”和“救”的分工与协调配合机制。汛期严格遵守应急值守、专家驻守、汛期“零报告”等制度,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

(五)编制防治方案

属地街道要结合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的成果,精心编制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逐点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各隐患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达到“防治方案编制到街道、应急预案制定到点、防灾责任落实到人”的要求。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街道,要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要开展以受威胁群众为对象的应急演练,让群众了解掌握预警信号和逃生路线,确保遇险时人员能有序快速撤离,提高受威胁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属地街道于5月30日前将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隐患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材料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备案。

开发区汛期值班电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85881218(白天)

管委会值班室:82342541(夜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传真:85882298

   附件:2021年度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汇总表


2021年度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