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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 16:01 信息来源:新海连集团 字号:[]

为进一步充实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连”)采购评审专家队伍,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选聘新海连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专业范围

本次将重点选聘经济、建筑工程、机电及设备安装、市政、绿化、设计、家具和食品安全等8方面的评审专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申报或推荐方式

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填写《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或《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于2018年11月9日之前通过亲自送达或者邮寄的方式,报送至: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809室,风险控制部收。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18-80328967。

四、评聘方式

新海连集团将组织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方面的严格评审,对具备评审专家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入库管理。

五、采购评审专家权利、义务

按照《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应聘人员如果被聘为新海连采购评审专家,将享有以下权利、履行以下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应邀参加评审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权;

2.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和商业秘密;

2.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新海连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 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

4.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