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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督查局关于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08:44 信息来源:纪工委监察工委 字号:[]

根据开发区审计工作安排及《江苏省审计厅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审计项目内容

1. 连云港开发区先导盐坨西路出入口新建工程(结算价约300万元)及开发区朝阳街道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结算价约800万元)复核审计。

2. 新建大浦路至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供热蒸汽管道工程复核审计,价约1600万元。

3. 昌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跟踪及复核审计,总投资约2000万元。

4. 自贸未来坊跟踪及复核审计,总投资约6000万元。

二、具体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括造价咨询);

2、参与审计的中介机构人员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财务人员不少于2人,且项目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或审计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上述人员必须是中介机构的正式员工;

3、每家单位可以选报4个项目,但最多可以参与1个项目。

三、咨询费用

复核审计参照连开委办【2018】56号文的咨询费标准计算(结算复审按复审核减额的10%计取咨询费,同时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的60%计取基本费),跟踪审计参照省审计厅【2019】3号文件资费标准,按派出人员实际参与审计工作天数结算。费用统一按下浮率报价,下浮率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四、投标材料内容(请装订后密封提交)

1.报名表(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

3.咨询人员情况表(见附件);

4.类似工程业绩表(见附件);

5.资信情况表(见附件);

6.项目组人员社保记录

7.审计实施方案。

五、评定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按项目从大到小顺序评定,评委根据投标单位人员配置情况、资信情况、类似工程业绩、承诺完成时间(复审完成时间)、投标下浮率、近期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业务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六、其他注意事项

凡有意愿参加本次审计的中介机构,除提供投标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或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授权书、项目人员名单及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核查后退回,并于2026年5月8日10:00时前送至开发区新海连大厦1525室。

联系电话:81587298   联系人:何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