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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运盐河南岸新增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8 15:09 信息来源:市政处 字号:[]


出口加工区运盐河南岸新增污水管道工程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实施,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出口加工区运盐河南岸新增污水管道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出口加工区运盐河南岸新增污水管道工程施工;

4、工程规模:

新增PE管(公称压力1.0MPa,DN630)350米,污水检查井6座。

5、工程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

6、总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7、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管道采用非开挖水平定向方式铺设,管内底标高根据现场实测确定、污水检查井参照附件结构图。

二、投标资格条件:

1.仅限于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备选库内市政公用类已经核验通过单位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证原件备查。

四、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用全费用总价控制,最高限价7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废标。

2、投标人所报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新增非开挖水平定向PE管道、污水检查井、市政设施挖掘占用与恢复、绿化移植与恢复、文明施工费、安全措施费、夜间施工照明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情况,全费用综合单价均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调整。

五、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施工投标报价表

(7)承诺书

说明:投标人需按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密封,封签上注明工程及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中方法一方式评标确定中标人

合理低价中标法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5﹤10家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和其中一个最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二个最高和其中二个最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K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21日15时0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1408室,电话:85882607。开标时间:2018年7月2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206室。

八、中标人将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签订合同。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