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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招标公告18-03

发布时间:2018-03-16 14:40 信息来源:财政局 字号:[]

根据工作需要,拟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参与造价咨询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新医药产业园研发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二审,一审审定值:43593521.62元);

2、汇晶路10KV线路拆除及新建工程等5项工程(上报结算值:5775028.91元);

3、迎宾大道(港城大道-前进路)新建污水工程(上报结算值:3028990.58元);

4、顾圩河清淤工程(上报结算值:2221573.97元);

5、猴嘴集贸市场柜台改造工程等3项工程(上报结算值:1886275.18元)。

二、咨询类型:结算审核。

三、评定方法:综合评议法。评委依据评审表综合评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四、时间要求: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1:45天;2:30天;3-5:20天)。

五、公告时间:2018年3月16至2018年3月20日。

六、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造价咨询乙级(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外地中介机构必须在连云港市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入选连云港开发区国有资金项目审计(核)中介机构备选库。

七、报名材料组成:

1、报名表(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

3、咨询人员情况表(见附件)

4、类似工程业绩表(见附件)

5、资信情况表(见附件)

6、其它材料

(1)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服务费用:按连开财[2012]019号文执行。费用需按连开财[2011]012号文考核后结算。

九、其它:每家单位最多可以选报3个项目,但最多可以承揽1个项目。

报名材料每页需单位盖章确认,装订后密封提交。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报名地点:新海连大厦903室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

联系人:佟工

联系方式:0518-80328577



连云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