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药港先导区、一期亮化工程委托运营(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江苏新海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华药港先导区、一期亮化工程委托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东南片区,东至规划路、西至金桥路、南至昌圩路、北至礼仪大道。
2.2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对中华药港一期范围内共10幢及先导区共3幢楼体亮化、附属区域庭院灯、草坪灯、景观亮化、路灯等,日常维保范围内亮化设施的巡查、拆除、维修、维护期间的破损设施维修更换、亮点期间专人值班和故障抢修、调试、软件更新、运行维护系统升级及其它日常维护,同时能按招标人要求制定亮化时间和亮化样式。确保亮化设备正常、稳定、可靠运行。另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箱、电力电缆、控制设备、供电线路、控制线路、控制设备维保等,同时建立一个药港后台统一的控制系统。
2.4 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高于该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5 服务期:1年
2.6质量标准:维保范围内的灯具工作正常,异常灯具率控制在2%以下,亮化效果与原效果相同、无异常现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6.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7.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5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经济开发区前许路15号(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5)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复印件放至至投标文件中,如果因复印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新海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经济开发区前许路15号
联 系 人:萧先生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8-80625219 电 话:1525121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