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连财农〔2025〕49号),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其中,乡村重点产业项目资金250万元、村庄发展项目资金50万元。经村级申报、街道初审、区级审核,拟对以下两个补助项目进行公示。
朝阳街道果蔬加工设备生产线购置项目,补助资金250万元;朝阳街道西庄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21日。
监督电话:0518-85882331。
连云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