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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药港新天地商业项目招商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16:30 信息来源:新海连集团 字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药港新天地商业项目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华药港新天地商业项目招商运营管理服务;

2.2 项目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569号;

2.3 项目规模:中华药港新天地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面积以最终测绘交付为准),包括1号楼茴香楼、2号楼川贝楼、6号楼三层文创区及咖啡区、7号楼郁金楼、3号楼云华楼1-2层底商及其他零散商业;

2.4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基础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20 万元整,效益费用根据后期商家入驻费用按比例计取(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其中:

招商筹备期:基础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60 万元/年(周期1年);

运营管理期:基础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0万元/年(周期3年);

特别约定:招商筹备期基础服务费中包含¥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作为招商渠道费。中标人须成功引进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星巴克等任意一家同档次品牌作为项目的主力店,否则招标人不予支付该项费用。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5 服务范围:中华药港新天地商业项目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全权负责项目招商、经营管理、市场推广、商户服务、资产保值增值全链条工作,统一品牌形象、规范经营秩序、提升客流与租金收益,实现商业资产长期稳定盈利;

2.6 服务期限:4年,具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中暂定招商期1年(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期3年;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招商运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不含写字楼及公寓)招商或运营服务业绩;

注:

(1)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类似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招标人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招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投标人应承诺贯穿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03:00至06:00(北京时间)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经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5133989)确认报名后,将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76634064@qq.com)后获取;

(2)线下获取:携带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至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获取;

6.3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 其他要求: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18-803277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701号(连云港市海州区五金机电城2号楼7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05133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