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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9 10:55 信息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号:[]

为及时掌握、全面了解全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和省厅、市支队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

此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请全区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网上服务大厅注册后自行申报;或通过江苏人社手机APP、二维码在移动端申报;也可登录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服务大厅”-“公共查询”-“劳动关系”-“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申报”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将影响用人单位上市资格审核、参与招投标、五一劳动奖状评选、优秀企业家评选、上级部门财务审查等有关工作。

咨询电话:0518-80218678,QQ:2321557560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