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药港先导区及一期蒸汽管道改造工程,招标人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华药港先导区及一期蒸汽管道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连云港上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中华药港先导区及一期蒸汽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内容:主蒸汽管道管径为DN200,主要采用架空敷设,过路段采用直埋/地沟敷设,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工程规模:管道总长约700米;具体详见图纸。
2.6最高投标限价:2358674.18 元,超过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中华药港先导区及一期蒸汽管道改造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主蒸汽管道管径为DN200,主要采用架空敷设,过路段采用直埋/地沟敷设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本项目不作要求);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全部入围法。
5.2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北京时间)。
6.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705。
6.3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投标报名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6.4获取方式:
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针对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有效);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9时30分。
7.2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7.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九、发布媒介: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567号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0518-80327753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上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705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8-85588595
邮箱:shanghezhaobi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