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药港先导区0.7MW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行审备【2026】4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新海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新海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华药港先导区0.7MW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中华药港先导区0.7MW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先导区地面停车场
2.3 建设内容:中华药港先导区0.7MW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
2.4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中华药港先导区0.7MW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既有停车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并配套充电服务,主要包括1#、2#、3#钢结构光伏车棚土建工程、室外土建工程及光伏发电安装工程。车棚为单层轻钢结构(H型钢实腹钢柱、钢梁,钢梁安装高度4m内,独立基础,防腐及金属面油漆处理)。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约700kW,采用655Wp光伏组件1163块沿车棚顶面3°、4°角敷设,配置150kW组串式逆变器2台、100kW组串式逆变器4台,配套光伏电缆、电力电缆敷设及防雷接地系统;同步建设充电设施,1#车棚配置16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2台(汽车充电),2#、3#车棚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终端10台及防水插座100套,配套汽车充电桩配电柜、电动自行车充电配电柜各1台;室外工程包含原有苗木移栽、沥青路面及水稳基层拆除、旧车棚拆除,混凝土路面、植草砖、面包砖、路牙石恢复,停车标线及车档设置,电缆检查井3座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59.59409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中华药港先导区0.7MW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2.9 工期:6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10KV及以下)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所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6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17时30分至2026年11月2日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须参加报名(招标文件获取)环节,本环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即可;但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后续招投标活动,须本人到场参加开标,并负责处理本项目异议、投诉等相关事宜。
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下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1)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内容需备注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邮箱;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
4)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6.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女路北东昕商务大厦7楼704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下纸质递交投标文件。
7.2递交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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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海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1910
联系人:靳工
电话:0518-803277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女路北东昕商务大厦7楼701室-704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5833922/1367520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