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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3 15:31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 字号:[]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片区、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江宁工业城、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片区、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江宁工业城、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产业发展规划;

(2)规划范围:

大浦片区规划范围为:东至陇海铁路、猴嘴防护绿带东侧,南至310国道,西至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东边界、开发区西边界,北至先锋路、猴嘴防护绿带北侧,总规划面积约12.2 km2。

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规划范围为:东至佟圩河,南至排淡河(先锋路),西至临洪路,北至242省道,规划面积为40.68km2。

江宁工业城共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其中北片区规划范围为西至长白山路,南至云门路,北至黄河路,东至黄河路两侧,即开发区中心区以东区域,规划面积为1.98km2;南片区规划范围为西至燕山路(部分西至仙霞山路),南至雁江路,北至闽江路(部分北至242省道),东至凤凰河(部分东至东疏港通道),规划面积为2.77km2,总规划面积为4.75km2。

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规划范围为:东、北至排淡河,西至汇晶路(规划),南至港城大道,规划面积为9.67km2。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片区、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江宁工业城、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产业发展规划与区域发展相关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协调,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后,规划方案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的各项环保措施总体可行。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规划方案的实施可进一步降低其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可行。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本页附件中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江苏省连云港市晨光路2号职业技术学校科技楼5楼环评单位所在地提供纸质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片区、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江宁工业城、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供公众查阅。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片区、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江宁工业城、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产业园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产业园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本页附件中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规划环评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七)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 系 人:金工;

联系电话:0518-80328330;

E-mail:29250665@qq.com;

(八)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晨光路2号职业技术学校科技楼5楼;

联 系 人:董工;

联系电话:0518-85783033;

E-mail:4181384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