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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制定价格网络征求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0-12-23 15:18 信息来源:经济发展局 字号:[]

为规范政府定调价行为,增强价格工作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江苏省价格条例》《连云港市物价局定调价工作流程》等规定,现将拟调整连云港华杰实验学校学生培养费标准的初步方案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初步方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及《连云港市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果,考虑学校的办学情况及市场需求状况等因素,拟调整该校学生培养费标准为小学7800元/生.学期,初中8800元/生.学期,可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此标准自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老生仍执行连开价〔2016〕5号文件规定小学培养费7200元/生.学期,初中培养费8000元/生.学期。

征求意见期限:

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9日。

反馈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fqxyb@126.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

联系电话:85882206 邮政编码:222069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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