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23-00073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连开综执〔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2-25 发布日期: 2022-02-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5 09:47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分局,各相关处室:

为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北京冬残奥会成功举办,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底线,维护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按照国家及省食品安全办主任视频会议要求,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区局决定2022年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题为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现将《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25日

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 神,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内容

各分局,各相关处室结合本辖区产业发展和日常监管实际,科学选择工作切入点,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着重从以下方面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

(一)聚焦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如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米、小麦粉、海苔等。如有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小作坊可一并纳入此次行动范围。排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强化“监检结合”,加强对抽检多次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隐患排查与整治。结合实际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 聚焦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同步排查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连锁企业总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对门店的监督检查等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配送中心、各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找准食品安全显性和隐性风险。

(三) 聚焦网络订餐、生鲜配送等领域,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入网准入审核、对入网商家经营行为抽查和监测、配送环节管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处理等。以线上信息公示,线下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原料管理、操作规范执行等为重点,全面排查入网商家食品安全隐患。

(四) 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食堂承包单位或为学校供餐单位遴选、原材料采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关键环节操作规范执行、从业人员培训、“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情况等。排查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资格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销售和贮存场所环境脏乱,未取得健康证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销售,未查验留存供货商的相关凭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或“三无”食品,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不符合所需温度要求,散装食品未标识食品信息,销售的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等情况。

(五)聚焦特殊食品经营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大型商场、超市、母婴店、医院周边特殊食品经营者等经营单位主体资质是否合法、特殊食品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是否完整规范,重点关注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资质证明文件、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对应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特殊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章要求,经营主体落实专区销售、专区标识情况,是否存在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等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故意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行为。

(六) 聚焦食品安全抽检。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业态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开展专项抽检活动,研究分析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开展区域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提供有力保障。

(七)聚焦食品案件查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案件“回头看”,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案件作为重点研判,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三、实施步骤

根据市局对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全区专项 行动共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2年2月下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到处室,落实到分局,细化到责任人。

(二)全面排查(2022年2月底—3月)。各分局,各相关处室组织全面排查本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梳理在本阶段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逐项列出风险隐患所属领域、发现渠道、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

(三) 集中整治(2022年4月—12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严格按进度整改,消除问题隐患。

(四) 阶段总结(2022年12月)。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针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建立长效机制。

(五) 巩固提升(2022年12月—今后)。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后续文章,着力构建风险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区局将

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查,对专项行动中排查问题的处置情况、近两年各类检查中排查出来的问题处置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四、宣传工作

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专项行动期间,各分局、各相关处室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媒体专访、现场展示、典型案例发布等专题活动。充分利用“食安港城”微信公众号,展示整治成效,进一步扩大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各分局、各相关处室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持全覆盖、力争无遗漏。

(二) 强化组织实施。要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

(三) 坚持标本兼治。各分局要以本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为契机,既要消除已发现的风险隐患,又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风险隐患反复。

(四)及时报送信息。要积极报送简报素材、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总结汇报及简报素材等信息及时报送至食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