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5-00153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
发布机构: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06-19 | 发布日期: | 2025-06-1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肉制品消费提示 |
肉制品消费提示
为保护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肉制品,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您,在选购肉制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优先到正规商超、农贸市场或品牌专卖店购买,避免光顾无证摊贩或流动摊点。
2.查验检疫合格标识:购买生鲜肉类时,需查看“两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相应印章),进口肉类可查看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3.选择生肉时注意观色泽(暗沉、发黏勿购)、摸弹性(按压后能迅速回弹,不粘手)、闻味道(新鲜肉仅有淡淡腥味,刺鼻异味可能变质)、查凭证(选购生鲜肉时认准“两章两证”)。
4.选择预包装肉制品时注意查看标签是否完整,警惕“三无”产品。
5.警惕低价陷阱:谨慎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的“特惠肉”可能是假劣产品(如用其他肉冒充牛(羊)肉、病死畜禽肉等加工品)。
6.关注冷链储运:低温储运是低温熟肉制品和预制调理肉制品品质保证的重要条件。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冷链系统较为健全的大型商超和农贸市场购买肉制品。很多乡村小型超市冷链硬件不足,请大家谨慎选购需冷链保存的肉制品。
7、严禁商家实施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伪造生产日期或涂改标签(2)使用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原料肉(3)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4)在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将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销售;其他畜禽肉用于假冒牛(羊)肉制品(5)利用电商平台、网络直播间对肉制品进行虚假宣传(6)其他虚假宣传行为。
如发现肉类及肉制品存在变质、过期、掺假或以次充好等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