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3-00086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开发区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宣贯暨行政指导会议 |
开发区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宣贯暨行政指导会议
为督促开发区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中云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员召开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宣贯暨行政指导会议。
在会上,该局带领企业集体学习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的具体内容,就《规定》的要点进行解答。此外,指导企业注册绑定江苏食品经营智慧系统并进行操作说明。
与会食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作为食品经营企业,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