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25-00222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民政、扶贫、救灾/扶贫,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社会事业局 文号: 无〔〕号
成文日期: 2025-08-25 发布日期: 2025-08-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提高全区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
关于提高全区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28 17:5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市政府第12号常务会议纪要》文件要求,从2025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38元;根据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的通知 》(连财社〔2025〕47)号文件要求,从2025年7月1日起社会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25元,孤儿外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规定执行;根据连云港市政府印发《连云港市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方案》(连政规发〔2024〕1号)文件要求,从2025年12月1日起特困人员护理费标准按照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三挡,提高至678元、339元、113元。请各街道按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