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75490773/2026-00123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社会事业局 | 文号: | 无 | ||
| 成文日期: | 2026-06-08 | 发布日期: | 2026-06-08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 ||||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国市监竞争规〔2026〕1号)等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凡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一)集中备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所有符合备案条件的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和个人,须主动申请备案。
(二)新增备案。公告发布后新从事殡葬服务的中介组织及个人,应自开展服务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三)变更及注销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变更备案。终止服务的,应在终止服务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三、备案材料
(一)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
5.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
6.相关培训、从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7.其他所需佐证材料。
(二)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个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
3.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
4.相关培训、从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5.其他所需佐证材料。
四、备案流程
组织和个人携带备案所需材料原件(现场核验使用)、复印件(现场提交),至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表。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1820室
咨询电话:0518-85881095
附件: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
3.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