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18-00470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报
发布机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连开市监〔2018〕81号
成文日期: 2018-12-20 发布日期: 2018-12-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对全区零售药店药械质量管理诚信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全区零售药店药械质量管理诚信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开发区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根据《开发区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开市监〔2018〕33号)要求,我局组织了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经初评、公示,确定了开发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信用等级。现将开发区2018年度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发布 

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的零售企业有36家,共评出A级企业32家,占评定总数的88.9%,B级企业3家,占评定总数的8.3%,另有不确定等次1家(暂停营业),信用等级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希望被评定为A级信用等级的零售药店在今后的药械质量管理工作中继续保持,进一步提高药械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被评定为B级信用等级的零售药店中,要进一步加强药械质量管理,强化内部管理和培训,严格按照GSP要求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药械。

     附件:2018年度开发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表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