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17-00050 | 分类: | 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号: | 连开工委〔2017〕13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1-09 | 发布日期: | 2017-01-0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杨东文等同志职务聘免的通知 |
各街道党工委,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杨东文同志为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解聘其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聘任苏月虹同志为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解聘其区环保局局长职务;
聘任武传家同志为区社会事业局局长,解聘其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聘任肖作仁同志为区环保局局长,解聘其区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招商局局长职务;
聘任王 勇同志为区安监局局长,解聘其区现代服务业招商局局长、招商局局长职务;
聘任林建萍同志为区信访办公室主任、政法委副书记,解聘其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职务;
聘任倪 琴同志为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局(现代服务业招商局)局长,解聘其区出口加工业招商局局长职务;
聘任戚连吉同志为区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招商局局长,解聘其区平台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职务;
聘任金功亭同志为区党政办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部门正职待遇),解聘其区安监局党支部书记职务;
聘任袁春健同志为区综治办主任,解聘其区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聘任安 尚同志为区政法委副书记(部门正职待遇);
聘任陈 兵同志为区环保局副局长(部门正职待遇);
聘任李发新同志为区企业工委副书记(部门正职待遇),解聘其区平台建设指挥部党支部书记职务;
聘任杨 宏同志为区企业工委副书记(部门正职待遇),解聘其区经济发展局党支部书记职务;
聘任张爱军同志为区企业工委副书记(部门正职待遇),解聘其区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解聘汪 波同志区信访办公室主任、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解聘李贯民同志区安监局局长职务;
解聘李素荣同志区投融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