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组织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7-24 访问量: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经研究决定,提名:
刘坚同志任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请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中共连云港开发区工委 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