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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发区2026年度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4 09:21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上半年开发区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一)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含人力资 源管理、知识产权、农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 船舶、翻译、出版、通信等职称系列(专业),对初级职称实行 全省统一考试的档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 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初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1.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5.申报人员资历时间计算到2026年4月30日。

(二)关于学历认定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初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初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初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三)单位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仅指事业单位人员)。

(四)参加继续教育,从参加工作时开始,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

(五)对已实行职业准入的新闻、播音、律师、公证员等系列(专业)的人员,须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初定。

三、申报流程及方式

(一)此次初定采用网上提交申报信息与现场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二)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https://www.jssrcfwypt.org.cn/)云办事(职称专栏),或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职称和继续教育职称申报入口,进入职称初定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会同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四、纸质材料报送

(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三份,从申报系统内导出,A4纸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

(二)《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网成绩汇总表》。

(三)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凡是可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验核实社保信息的,可不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仔细核对原件,同时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无误后在《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签字盖章;市直企事业单位须主管部门盖章。

(五)具有行业准入要求人员还须提供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须实际工作单位、派遣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审核盖章。

五、注意事项

(一)网上信息填报除必填项之外,年度考核信息及继续教育情况也须填写。

(二)《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中“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鉴定意见”栏对申报人须做较全面的鉴定,不能用“同意申报”等简单表述。

(三)初定材料除材料原件和《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外,其他材料未作说明不予退还。

(四)申报人网上信息填报提交后即可报送纸质材料,未在申报期内报送纸质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

(五)纸质材料提交后将在申报截止后统一复审,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查询服务”中选择“职称证书在线查询”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并携带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前来领取《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交由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5月13日至5月29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5月13日至6月5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东侧二楼大厅人才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18-85882170、0518-81182917。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