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党群之声 人社工作

工伤小知识 ——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发布时间:2024-02-29 14:49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劳动能力鉴定作为工伤保险工作的“三个环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给付)之一,具有很强的法律属性。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社会生活能力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为享受相对应的社会保障待遇,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劳动者本人或其亲属的申请,组织有资质的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订的评残标准,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检查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的制度。

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人应向哪个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工伤发生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进行再次鉴定。

哪些事项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停工留薪期(含停工留薪期延长)、旧伤复发(有异议的)、辅助器具配置都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确认。

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如何划分的?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完全生活自理障碍、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和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住院的,提供医院病案室复印的完整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加盖医院的病历复印专用章。

3.没有住院的,提供门诊病历及各项检查报告单等完整检查资料。

4.《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5.工伤职工手持身份证的正面照片和身份证放在受伤部位照片各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