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20-00299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意见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号: 连开委〔2020〕80号
成文日期: 2020-07-14 发布日期: 2020-07-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4 11:31 累计次数: 字体:[ ]

陈必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港路(G30高速零公里—新光路段)增设非机动车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港路是2003年由港口集团、连云区、市开发区共同出资建设的交通要道。由于权属界定不清,为了保障周边居民及道路出行,暂由市开发区负责管养。

一、关于设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问题。2019年11月,我区投入100余万元实施了大港路(香缇花园—海岸明珠)北侧居民出行临时道路工程,解决了大港路(香缇花园—海岸明珠)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问题。

二、关于对沿线进行综合整治、设置信号灯等问题。近年来,我区投入70万元实施了大港路(新光路—西墅河桥)道路维修、标线施划、减速带安装、信号灯监控安装等工程,拆除沿线违建等5000余平方米,并加强了保洁力量。海岸明珠小区门前与大港路非标准交叉路口,因大港路为货运通道,设置交通信号灯后,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