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0-00299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意见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文号: | 连开委〔2020〕80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陈必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港路(G30高速零公里—新光路段)增设非机动车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港路是2003年由港口集团、连云区、市开发区共同出资建设的交通要道。由于权属界定不清,为了保障周边居民及道路出行,暂由市开发区负责管养。
一、关于设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问题。2019年11月,我区投入100余万元实施了大港路(香缇花园—海岸明珠)北侧居民出行临时道路工程,解决了大港路(香缇花园—海岸明珠)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问题。
二、关于对沿线进行综合整治、设置信号灯等问题。近年来,我区投入70万元实施了大港路(新光路—西墅河桥)道路维修、标线施划、减速带安装、信号灯监控安装等工程,拆除沿线违建等5000余平方米,并加强了保洁力量。海岸明珠小区门前与大港路非标准交叉路口,因大港路为货运通道,设置交通信号灯后,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