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75490773/2018-00134 | 分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号: | 连开教〔2018〕32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6-07 | 发布日期: | 2018-06-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
区技工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月"活动的通知》(连教办安〔2018〕4号)及《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连开安办〔2018〕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全区教育系统 "校园安全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8.6
2018年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月"活动的通知》(连教办安〔2018〕4号)及《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连开安办〔2018〕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18年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为促进全区校园安全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 开展"校园安全月"宣传活动
各校要在校园设立针对"校园安全月"教育内容的固定宣传橱窗(栏)、宣传板(墙)报、LED电子屏、校园广播等宣传硬件设施,开展"校园安全月"活动宣传,营造活动氛围;通过专家讲座、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师生安全的浓厚氛围;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黑板报、QQ群、微信群等宣教阵地,开展夏季防火、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防诈骗、防非法集资、反邪教、防突发事故、防溺水、防汛、防台风、防雷电灾害等安全知识的宣教活动,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懂安全、会安全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校园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前后,各校要积极参与区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等,认真解答社区群众、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关心的各项校园安全问题。同时,并结合本校实际,利用QQ、微信等新媒体,持久开展面向家长的"尊重生命、安全发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主动邀请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专业人员 "进校园",开展"法制"、"交通"、"防火、放电"等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教材"。结合安全教育"五个一"、"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等系列活动,制作一批"进校园"安全知识图册、推出一批微视频、微动漫等校园安全文化精品、宣传一批示范典型、指导一批"进校园"共教共宣"四联"活动(即安全教育联搞、安全文艺联演、安全演习联练、安全防范联做)。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各校要全面梳理校园安全事故案例,结合"12·9"等重大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重现事故画面,吸取校园安全事故教训,切实用事故案例教育人,用事故案例警示人,从根源上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的麻痹思想和认识问题。各校要积极开展"身边的安全随手拍"活动,通过在QQ、微信等新媒体开设专栏择优展示摄影作品,引导全体师生关注身边的安全,发现身边的隐患,畅享安全生活。组织师生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并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校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以校园安全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师生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切实提高演练的实战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
(六)开展教育系统专项活动
各校要开展"危化品专项治理"、"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互查督查"、"防溺水宣传"系列活动。有序开展师生安全教育,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常规管理。一要继续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活动,立足补短补软,确保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全覆盖。二要强化保安及宿管人员管理,加强校园巡查,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确保"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三要关爱特殊师生个体,结合《关于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学生关爱管理的通知》(连教办安〔2018〕3号),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师、法制副校长等资源作用,举办心理健康辅导、生命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讲座,营造师生积极、健康、阳光、向上的良好心态。四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尤其是要高度重视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采购关,存储关、加工关,严格食品留样,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各校积极配合区管委会及属地街道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清理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厅、书刊摊点以及饮食、食品经销店。完善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整顿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开展校园周边各种矛盾纠纷排查,有针对性地做好化解工作。主动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全力做好高考、中考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3.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今年以来,各类涉校、涉教矛盾纠纷较多,持续时间长。尤其是6月份是毕业季,发生各种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的可能性增多。各校要以"校园安全月"为契机,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信息研判工作。一旦发生涉校涉教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会同相关部门迅速有效处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件发酵升级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要加强值班值勤、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工作主动。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酿成事故、造成负面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 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各校做好"危化品专项治理"、"校园安全隐患互查督查"、"防溺水教育"等专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数据、总结等材料,力求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各校要主动联系校园周边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安全隐患互查活动,全面检查校园及周边影响学生安全的问题,梳理出问题清单,并积极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消除影响学校安全的隐患。区教育局将联合安监、公安、消防、市场局、交通、综治等部门对各校抽查和督查。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校园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月"活动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吴之钰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刘益国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赵士勇、韩红兵、匡银军、范守月、金陵;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职社科,由职社科科长赵士勇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月"活动,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谋划,有序推进。校长(园长)要亲自过问,分管校长(园长)直接负责。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学习交流,探索构建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营造浓厚氛围
各校要按照部署要求,突出区街联动、部门联动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要丰富路径,拓宽师生、家长参与校园安全的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把教育向周边拓展,向家庭延伸,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
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安全月"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及时总结报送好的做法和经验。活动期间,于每周五报送本周"校园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内容要求简明扼要(一张图片、一句话即可);各校于6月28日前,报送2018年"校园安全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联系人:匡银军 ,联系电话:82342078,邮箱:904323709@qq.com
附:全区"校园安全月"活动宣传标语
全区"校园安全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4.推进学校安全发展,提高师生幸福指数
5.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6.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7.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8.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9.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
10.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1.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校园安全事故
12.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3.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4.校园安全,人人有责
15.校园安全人人抓,幸福师生千万家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18.深入开展全国第十七个、全省第二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