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18-00103 分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连开教〔2018〕19号
成文日期: 2018-05-07 发布日期: 2018-05-0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开发区教育系统"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实施意见
开发区教育系统"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系统"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新决策、新部署,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程度减存量、控增量、提质量、防风险,打好教育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真正把化解教育领域信访矛盾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
  二、目标任务
  立足源头防范、化解积案,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百分之百解决到位,努力实现"四确保"的工作目标,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个人极端行为和有影响事件,确保不发生因信访问题产生的负面舆论炒作事件;落实信访主体责任,越级、非正常上访量较2017年要下降60%。
  三、工作重点
  (一)化解信访积案。主要是历年来尚未彻底化解,案结事未了的教育信访积案,包括:一是合理诉求因历史原因或责任主体难以认定,至今尚未解决到位的教育信访案件;二是诉求有合理成份,经多次协商处理,但因信访人坚持过高要求,导致未能解决到位的教育信访案件;三是诉求无理,经多次处理,但尚未经过终结认定,信访人仍未息访的教育信访案件。
  (二)抓好初信初访。指新发生的,群众通过信、访、网、电等途径反映的教育信访事项。
  四、主要举措
  (一)开展教育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专项行动,确保群众合理诉求100%解决到位。在对历年教育信访积案进行重新梳理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教育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专项行动,打好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攻坚战,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全部解决到位,诉求中的合理成份全部解决到位。属于政策层面的问题,要对政策进行再梳理,积极回应群众合理期待,及时修改、完善、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个案问题中,对一般教育信访积案,要及时就地通过访调对接融合调处、说事拉理、协商会办等方式方法解决;对一些难度较大的信访积案,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举措,通过领导包案、第三方力量参与以及公开评议、联合会审等方式方法推进化解;对少数长期积累的重大疑难骨头案、钉子案,要报请区管委会、党政联席会进行专题会办,在坚持底线的前提下,按照法、理、情相统一的原则,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
  (二)开展教育信访事项终结专项行动,确保无理教育信访事项终结率达到100%。对合理诉求已经解决到位,信访诉求明显与事实不符或没有法律政策依据,信访人仍不息访的无理信访事项,按照信访程序有关规定进行终结认定。对于求决类信访事项,加强复查复核和信访积案化解三级评查;对于纪检监察类、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分别按照纪检、政法条线有关规定进行终结认定。对于已经市级以上程序终结认定的教育信访事项实行备案制,发生越级上访的按考核相关规定进行区别化管理。
  (三)开展依法维护教育信访秩序专项行动,确保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率达到100%。加强违法教育信访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和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新发生的涉访违法行为,及时固定证据,报请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曾有违法行为尚未依法处理到位,信访人仍然坚持无理上访的,延伸依法处理。全面建立信访人信用管理制度,对已签订停诉息访协议书或信访事项已程序终结但仍不息访的失信信访人,报请相关部门,纳入全市信访征信管理。
  (四)开展初信初访办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100%。全面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加强信访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受理、告知、调查、处理、答复、回访、录入等基础业务规范,严格把好接待关、疏导关、办理关、告知关、回访关,对有联系方式的初信初访,做到100%回访、100%核实、100%录入。全面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效和一次性办结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特别是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发生,确保越级进京访量为零。
  五、方法步骤
  全区教育系统"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从4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针对全区教育系统"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各中小学(幼儿园)分别制定细化"信访矛盾化解年" 活动方案,成立 "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化解阶段(5月上旬至7月下旬)。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教育系统信访积案和其他各类教育信访矛盾,对梳理出来的教育信访积案及其他各类教育信访矛盾分门别类,登记建档,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总要求,对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矛盾,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推进化解。对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积案,逐案落实学校领导包案。对梳理出的可能进京到省越级上访、滋事扰序的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报请区信访办,会同属地,落实吸附稳控措施,确保不挑头、不失控,不参与各种串联聚集活动。确保7月底前信访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三)攻坚克难阶段(8月上旬至11月下旬)。对集中化解阶段未化解到位的教育信访积案,逐案深入分析信访案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因案施策、因人施策,找准化解工作切入点,全力攻坚克难,做到应化解的尽化解、能终结的尽终结、该打击的尽打击、不稳定的全稳控。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对全区教育系统"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梳理固化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三化",即矛盾排查常态化、解决问题机制化、工作措施规范化,建立教育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 "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职社科,赵士勇担任办公室主任。各中小学(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实施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切实推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的事谁化解、谁的人谁稳控"总体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全区教育系统"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对重要、突出的信访矛盾带头接访包案、亲自推动解决。包案领导要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接待处理、包解决困难、包思想转化、包稳控管理"。严格按照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本单位"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信访积案化解、无理信访事项终结、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初信初访办理等情况的跟踪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并指出活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限期整改提高,确保各环节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区教育系统"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定期通报各中小学(幼儿园)活动开展情况,对信访矛盾突出、信访形势严峻的单位,视情通报、约谈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实行教育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对信访工作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扎实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考核奖惩。区教育局将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的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将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对工作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工作成效较差的,视情考核扣分;因信访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实行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
                                                                                                          开发区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