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18-00076 分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连开教〔2018〕10号
成文日期: 2018-04-16 发布日期: 2018-04-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连委教办〔2018〕5号)及《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连开安办〔2018〕3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春季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强化事故风险防控,夯实校园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区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区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所有学校(幼儿园)的各类设备、设施、建筑物、车辆(含校车)、水电气、公共卫生、危险品、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见附件2)。
  二、排查方法
  本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采取区级督查和学校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本校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在排查过程中,要明确排查环节,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有整改。区教育局联系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查和系统排查,全面做好区内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要通过安全知识讲座、班队课活动、国旗下讲话、安全宣传栏、召开家长会、家校通安全提示等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要开辟校园安全宣传专栏,并利用家长QQ群、微信群等平台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大力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强化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培育安全文化。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活动资料存档备查;一些关系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事项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并让家长签字确认后上交回执。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3月份,各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要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查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明确岗位职责。要查校园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立即整改。特别要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包括实验室各种危化药品以及各种易燃易爆药品等)、食堂的房屋检查,细化电路、电器、消毒设备、消防、照明、体育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已损坏的设备。要严格校门管理,防止校园外来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各学校(幼儿园)(幼儿园)要落实专人,制定计划,通过发动群众、积极预防、严查隐患,对涉及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大规模、拉网式全面排查,并认真规范做好相关文字记录,认真填写《教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登记表》(附件1)。
  "事故隐患排查月"主要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学校安全管理漏洞排查。各学校(幼儿园)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漏洞的排查工作,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更要抓住以下几个环节: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防不法分子侵害;学生夜间入厕的安全问题;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处置;夜间值班和巡逻制度落实。二是学校校舍、建筑施工和高危地段隐患排查。各学校(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在此次大检查活动中要组织专人对学校用房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严重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学校建设工地堆放的建筑材料必须与学生活动场地隔开,认真做好危险地段的监控工作。 三是火灾火险隐患排查。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连委教办〔2017〕27 号)要求,认真做好学校火险隐患的排查,认真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消防应急通道是否畅通等问题。同时要教育师生正确预防有害气体中毒事件发生,特别是正确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 四是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把好食品安全烹制过程关、成品入口关,凡是不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要求的学校食堂,要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食品事件发生。要认真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和学校饮用水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坚决执行食品的采购、试尝、留样等登记制度。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卫生防疫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园传播,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五是以"安全出行"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幼儿园)要教育提醒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学途中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自觉克服骑车吃东西、看手机、听音乐等陋习,培养学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的良好习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遵守国务院、省政府校车管理相关规定和连云港市校车使用管理规定,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加强校车使用管理和驾驶员、随车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六是以"安全疏散"为主题的防踩踏隐患排查。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日常安全教育中突出教育重点,因地因时设计安排好相关安全活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要求,从3月起,要做到全区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各学校(幼儿园)还要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学生下课、下晚自习和集会时间段的安全管理。在学生集中下楼梯时,学校必须有值班老师组织疏导,尤其是学生通道和楼梯数量少、学生多的学校,要采取分班下课、有序错峰等方式,确保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有住校生的学校,在学生晚自习下课前,学校必须有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进行巡查、疏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切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将消除隐患作为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抓紧抓实。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吴之钰任组长,分管局长刘益国任副组长,各学校(幼儿园)(幼儿园)校长(园长)、区教育局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职社科,负责各学校(幼儿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相应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周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留档备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内容,明确职责分工,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级落到实处。及时总结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训,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严格措施,深入推进。集中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是降低隐患存量、减少事故发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区教育局将把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工作综合成效目标考核中,各学校(幼儿园)也要将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到年终目标考核中去,以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区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因排查不力未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而酿成责任事故的,开展事故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认真排查,及时汇报。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积极落实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如实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附件1),同时,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附件2)连同"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总结加盖公章于3月22日前报送区教育局职社科。重大事故隐患"零报告"的学校,需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
  联系人:匡银军,联系电话:82342078。(书面材料盖章报送,电子稿通过QQ群上报或发送到 904323709 @ qq .com )。
 

                                                                                                                           开发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