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19-00152 | 分类: | 其他/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号: | 连开教〔2019〕45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8-05 | 发布日期: | 2019-08-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同意成立连云港博儒教育有限公司的批复 |
关于同意成立连云港博儒教育有限公司的批复
葛善轩 耿沐 焦雷 张华:
你们《关于举办连云港博儒教育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收悉。经审查,你们申请设立连云港博儒教育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连云港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设置条件。经研究,同意你们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28号设立连云港博儒教育有限公司(教民13207007ZX01019号)。请持本批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
望你们依法诚信办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特此批复。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9年8月5日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9年8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