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1-00013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社会事业局 | 文号: | 其他〔2020〕393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成立开发区教育评价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关于成立开发区教育评价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开发区教育评价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相关部门,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序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落实落细各项举措办法,切实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开发区教育评价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月虹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 张成贤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成 员:刘益国 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处处长
王秀梅 区教研室主任
刘冬华 区高级中学副校长
李跃文 连云港华杰高级中学校长
朱 宏 朝阳中学校长
郑洪浩 中云中学校长
赵大中 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校长
张家成 华杰实验学校校长
顾红旗 融盛双语学校执行校长
刘建军 久和实验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宋洪卫 新县中心小学校长
李 海 中云中心小学校长
邱 军 猴嘴中心小学副校长(主持工作)
赵 旭 猴嘴中心幼儿园园长
宋巧华 朝阳中心幼儿园园长
白艳玲 中云中心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育评价改革的组织落实工作,下设办公室,王秀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保教育评价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