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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75490773/2018-00240 分 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18-07-26
标 题 关于成立连云港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通知》成立了连云港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连云港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32号)、《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连发〔2018〕11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定成立连云港开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成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曹  波   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苏月虹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成 员:王  远  朝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谢春根  中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赵士安  猴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卢士平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杨淑慧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吴之钰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教育局局长

        张  帆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李  鹏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丽杰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林炳煌  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业局,苏月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由区社会事业局牵头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搞好部门协调配合,指导各街道开展具体工作。

                                                     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