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2-00228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我市将于9月18日试鸣防空警报 |
我市将于9月18日试鸣防空警报
昨日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经省政府批准,9月18日,全省将统一组织第八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9月18日上午10时,我市将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分别鸣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警报试鸣期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我市将在市区及各县区同步组织开展平战转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员疏散掩蔽、应急救援、抢险救灾、消除空袭后果实兵演练和人防知识宣传教育等活动。
9月18日,10时整至10时03分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10时08分至10时11分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10时16分至10时19分鸣放解除警报(持续3分钟)。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县(区)人防部门将同步组织平战转换、疏散掩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练等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及人民群众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