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25-00330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公告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2-15 发布日期: 2025-12-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疾病创新绿色制造产业化六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疾病创新绿色制造产业化六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5 15:58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疾病创新绿色制造产业化六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我公司计划总投资20000万元,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综合医药制造期技改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20000万元

产品规模:新建1厂房和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及设备并新建配套2个甲类库、1个丙类库、1个甲类罐区及相应的公辅设施设备,用于新增5个产品生产线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金桥路28号现有厂区内。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经分析,项目工艺废水、设备冲洗水、废气吸收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大浦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能做到达标排放,也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经预测项目废气污染物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

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处置,不直接排入环境,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的各噪声设备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预测厂界能够能达标。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721车间废气经“一级水+二级碱+两级活性炭吸附(含蒸汽脱附)”处理后经22m高DA039排气筒高空排放;719、706车间废气经“一级水+二级碱+两级活性炭吸附(含蒸汽脱附)”处理后经22m高DA020排气筒高空排放;722车间废气经“一级水+二级碱+两级活性炭吸附(含蒸汽脱附)”处理后经22m高DA040排气筒高空排放;罐区废气废气经“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41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预处理车间废气经“水吸收+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含脱附”处理后经27m高DA034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35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水池收集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吸收+生物滤床”处理后经15m高DA029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治理:项目高盐废水进预处理车间脱盐预处理,高盐废水预处理采用“高效精馏+MVR”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50t/d(将高浓度含盐废水浓缩至高浓度含盐母液,母液作为危险固废委托处置);高浓度废水预处理采用“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150t/d;综合废水处理采用“水解酸化+厌氧+A/O”处理,设计处理规模1650t/d。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及高浓废水预处理系统根据调节池进水情况间歇运行,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连续运行。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进大浦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治理: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局部消声、隔音;厂房隔音等。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利用厂区现有危险仓库1座(500m2)。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为医药原料药生产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厂址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地内,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符合清洁生产工艺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具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报告书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99KETu7wwD0o4SbITgOzg?pwd=xqme 提取码: xqme

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b8FOvHM-MWnryuyQ45qsQ?pwd=qv6c 提取码: qv6c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问题;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电子邮箱:hand1@hspharm.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韩经理1595071397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意见和看法,请按以上联系方式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2025年1215日~1226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1215